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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抗議天王”柯賜海3日離婚 5日又婚了(圖)

2013年07月06日 15:40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抗議天王”柯賜海與廖女6月在花蓮市拍婚紗照(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抗議天王”柯賜海本月3日與前妻張美丹離婚,開心對媒體大喊“我自由了!”昨天柯賜海偕廖姓女友在花蓮登記結(jié)婚并展開蜜月旅行,打算“玩遍花蓮”。

  柯賜海2個月前透過朋友介紹認識28歲的廖女,迅速由朋友變成戀人、夫妻。柯賜海說,前妻控告他家暴,讓他面臨人生最低潮,“彷佛全世界婦女都看不起我”,當時廖女不顧旁人異樣眼光,挺身相伴,因此“我要讓她成為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昨天一早,柯賜海和廖女現(xiàn)身在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由吳姓友人見證,登記結(jié)婚,事后快閃回臺北。他說,女方家長仍反對2人交往、結(jié)婚,才會低調(diào)行事,暫時沒有宴客的打算。

  柯賜海受訪時,對妻子承諾我會愛她一生一世,不會打她4個巴掌,不會家暴;她不開心,我會逗她開心;她開心,我陪她開心。2人傍晚回花蓮,展開2天1夜的蜜月旅行。(中國臺灣網(wǎng) 朱煉)

  相關(guān)鏈接:柯賜海是有“抗議天王”稱號的臺灣話題人物。2008年,柯賜海拿著關(guān)公刀登記參加2008年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選舉,一時成為島內(nèi)輿論的焦點。2011年4月13日,柯賜海因涉嫌詐騙、偽造文書等罪,遭判3年3個月,刑滿后還須強制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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