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鴻(右)住的屋子已家徒四壁。
半個世紀以前,自貢市富順縣一名30多歲、有家室的男子,與另一名女子同居生下了一雙兒女,欠下兩份“情債”。半個世紀后的今天,已經(jīng)87歲的他已無力養(yǎng)活自己,于是要求非婚生的一雙兒女承擔贍養(yǎng)義務,但遭到拒絕。
今年6月,耄耋老人曾國鴻將一名婚生子和兩名非婚生子女告上法庭。11月8日,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要求三名子女每人每月定期給付曾國鴻生活費200元,并均攤其醫(yī)療費用。法律的裁判,并沒有讓曾國鴻成為“贏家”,一雙非婚生兒女仍然敵視這個“不負責任”的父親,不愿為他頤養(yǎng)天年。
A 50年前欠下情債
工作離家較遠
他與伙食團女工“相好”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