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財政部、水利部近日印發(fā)了《關于實施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啟動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意見》指出,在繼續(xù)做好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建設的同時,從2009年起,在全國范圍內選擇一批縣市區(qū)作為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實行重點扶持政策,通過集中資金投入,全面開展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意見》同時闡述了開展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建設原則、主要任務、目標以及有關要求。
2009年,全國共安排400個縣作為第一批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今后,中央財政將分期分批將更多符合條件的縣市區(qū)納入全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范圍。同時,進一步完善重點縣建設的有關管理辦法,確保重點縣建設取得實效。(記者 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