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要聞  >   正文

抗日戰(zhàn)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標識正式發(fā)布

2015年07月28日 08:29: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 近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fā)布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標識(見圖)。

  該標識以數字“70”符號,時間“1945—2015”,和平鴿,組成“V”字的長城圖案為設計元素。數字“70”與時間“1945—2015”共同組成的標志性符號,襯以長城圖案組成展現勝利的“V”字,體現對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勝利的慶祝,亦代表中華民族組成的鋼鐵長城,共同抗敵。圖案上方為五只象征和平與希望的和平鴿由遠及近展翅飛翔,表現對歷史的紀念、對和平的向往,也象征五大洲人民團結一心,在血與火的洗禮后重生,攜手前行,共創(chuàng)美好未來。飛翔的和平鴿也表達了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承載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使命飛向未來。

  該標識將廣泛用于各地各部門舉辦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的環(huán)境布置和群眾性主題教育活動用品的制作。

  抗戰(zhàn)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標識使用說明

  該標識為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的唯一指定標識。

  一、使用范圍

  該標識用于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及其他有關活動。

  1.用于紀念活動環(huán)境布置和請柬、證件、須知、簽到簿等用品的制作。

  2.用于群眾性主題教育活動的背景板、標牌、彩旗、遮陽傘、遮陽帽、手提袋、文化衫等的制作。

  3.用于新聞報道專題專欄、專題網頁和宣傳品、宣傳折頁、宣傳標語、公益廣告、招貼畫等的制作。

  二、制作樣式

  各地各部門本著形式多樣、方便佩戴的原則,制作紀念活動標識即時貼、胸牌、臂章等,供群眾佩戴留念。

  三、使用注意事項

  1.使用紀念活動標識應當嚴肅、莊重,不得任意修改、變形或變色,不能因放大或縮小破壞紀念活動標識的完整性。

  2.紀念活動標識不得用于制作商標或其他任何商業(yè)性用途;以紀念活動標識為元素制作的用品,不得作為商品進入流通領域。

  3.紀念活動標識不得用于私人慶典和吊唁活動。

  4.以紀念活動標識為元素制作的用品,需與紀念活動主題密切相關,不得亂用、濫用。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15年7月27日

 。ㄐ氯A社北京7月27日電)


  《 人民日報 》( 2015年07月28日 04 版)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