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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有條件放行 姚明9月7日赴臺交流

2007年08月31日 09:07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8月31日消息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當局“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晚表示,“移民署”召集的聯(lián)合審查會,已通過NBA火箭隊主力中鋒姚明9月7日訪臺申請。臺“中華籃球協(xié)會”隨后也證實了該消息。

  上周“中華籃協(xié)”傳出“陸委會”口頭告知,未批準姚明赴臺體育交流。陳明通說明,因邀請單位對姚明赴臺的行程及活動內容說法不一,“聯(lián)審會”要求籃協(xié)補件說明,并非拒絕。陳明通表示,姚明赴臺只能進行體育交流活動,不能有勸募或其他商業(yè)行為,讓行程符合“專業(yè)交流”。

  負責姚明訪臺行程活動安排的伯洛斯運動營銷公司發(fā)言人秦熙岳表示,姚明將于9月7日訪臺,10日離臺;取消赴新竹科學園區(qū)為臺灣弱勢團隊募集20萬美元善款,將活動對焦在與臺灣球員交流聯(lián)誼。他說,詳細行程將與“陸委會”、籃協(xié)溝通后才能定案。
 
  報道說,姚明將與高中籃球聯(lián)賽HBL、超級籃球聯(lián)賽SBL球員進行座談,并進行場上實際演練。秦熙岳說,將盡量安排“臺灣飛人”陳信安與“移動長城”姚明同場亮相。

  據了解,姚明上次赴臺是2000年,當時他還未加盟火箭隊,是赴臺參加亞洲超級籃球賽。(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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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董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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