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旺報》“兩岸征文”欄目今日刊文署名方偉華的文章《大陸人看臺灣 臺灣人的生意經(jīng)》,作者來自廣東中山市,以自己生活和工作中接觸過的形形色色的臺灣人為例,講述自己對于臺灣人“精明”的認(rèn)知,感嘆臺灣人“生意經(jīng)”的同時,也表示臺灣人的“精明”有時會給人斤斤計較的感覺,但易使人誤解。
全文摘編如下:
茶前飯余聊臺灣,總離不開臺灣人的生意經(jīng),臺灣人的精明是許多人所公認(rèn)的,我曾接觸過形形色色的臺灣人,對此深有感觸。
延長貨款結(jié)算周期
黃村騰先生便是這樣一個精明的臺灣商人。他在臺灣有許多產(chǎn)業(yè),算是一個富商,雖是富商,但他公司規(guī)模卻很小,你看他走到哪里都是拿著一包長壽牌香煙和一個手機(jī),很少帶皮包之類的東西。
我和他接觸有2年多的時間,他在大陸開支極大,但很少見他花自己的錢,原來他與客戶達(dá)成了約定,他在大陸的開支由客戶代付,結(jié)算貨款時,再把這項費用加進(jìn)去,有時客戶會多計一些無關(guān)的費用,他并不在意,這樣做的目的:一來省去帶大量現(xiàn)金出行的麻煩,二來在大陸差旅費用由熟悉情況的人來安排肯定要便宜。
正是因為黃先生的精明,他一個6、7人的小公司能把廣西玉林市一個500多人的皮具廠緊緊地控制在手心里。他的秘訣其實也簡單:他給這家工廠下的訂單價格要比同行高,但是貨款結(jié)算的周期較長,一般是45天,而且新產(chǎn)品的開發(fā)費用由這家工廠負(fù)擔(dān),因此,這家工廠跟黃先生合作賺不了短期利潤,只能賺長期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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