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兩岸  >   正文

臺北捷運案兇嫌被求處死刑

2014年07月22日 09:16: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臺灣新北市檢方2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兩個月前發(fā)生的臺北捷運連續(xù)殺人案偵辦終結。檢方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起訴兇嫌鄭捷,并求處死刑。

  21歲的東海大學二年級學生鄭捷今年5月21日在臺北捷運車廂內來回砍殺,4分鐘內造成4死24傷,此事造成臺灣社會難以撫平的傷痛。檢方指出,鄭捷罪行符合“大規(guī)模殺人”定義,惡性重大、泯滅人性、令人發(fā)指,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永遠無法抹滅之傷痛,依法向法院請求處以死刑。(記者劉剛、陳君)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梁行 ]

原稿件標題: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梁行

原稿件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