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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冒名辦51個手機號豈止是“管理不嚴”

2016年10月12日 10:32:05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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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冒名辦51個手機號 豈止是“管理不嚴”

  田先生日前去為手機號辦理實名認證,不料發(fā)現(xiàn)身份證名下多出51張電話卡,其中43張欠費共500余元,已被北京移動列入黑名單。經(jīng)核實,運營商取消對田先生的拉黑。北京移動表示該事件屬歷史遺留問題,是2010年前一些走社會渠道的合作廳濫用客戶信息所致。

  個人信息泄露已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但要遏制信息泄露的源頭,仍然任重道遠。電話實名制就是一招,但諷刺的是,這位客戶在辦理實名制過程中,卻發(fā)現(xiàn)自己的實名早已被冒用、濫用,辦了51個手機號,簡直讓人哭笑不得。

  尤其讓我感到難以理解的是,相關運營商表示這些號碼的欠費是否可以減免還要視后續(xù)調查再定。新聞報道中,全然不見運營商對自身責任的反省,反而將責任全部推到“歷史遺留問題”“管理不嚴”上——報道原文稱:“2010年之前,北京移動對不完全屬于自身的、算是社會渠道的合作廳客戶入網(wǎng)管理沒有現(xiàn)在這么嚴,個別社會渠道的合作廳會利用客戶辦理業(yè)務時留下的身份證復印件,在客戶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多個號碼”。即便“不完全屬于自身”,運營商對于合作對象就沒有一點監(jiān)督責任嗎?曾經(jīng)“管理不嚴”,出了問題現(xiàn)在就可以不追究了嗎?只能說,運營商的態(tài)度讓人相當無語。若是消費者有足夠的維權意識,完全可以將運營商告上法庭尋求賠償。

  個人信息泄露為何難治,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信息泄露的源頭得不到應有的懲罰,違法成本太低,無疑是相當致命的缺陷。信息被冒用辦了51個手機號,一句“管理不嚴”就可以算了嗎?當下,運營商、銀行、商家已成信息批量泄露的主要源頭,對這些主體若不下大力氣追究法律責任,恐怕一些不法分子仍然會“不見棺材不掉淚”。當然,在呼吁相關部門出手嚴打之外,也要提醒公眾對個人信息的使用多留個心眼。尤其是身份證復印件這樣的重要材料,有業(yè)內人士建議,提供相關復印件時可在文件上注明“僅供辦理××業(yè)務使用”。此舉或許能減少信息被冒用的風險。當然,要完全杜絕信息泄露,歸根結底還是要提升信息竊取、濫用、買賣的違法成本,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對于機構在信息泄露過程中應該承擔的直接或間接的責任,都不應輕易放過。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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