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指個人的政治補助款,已成為政客致富之道,要求立即修法,鏟除“政治肥貓”。(圖自臺灣“中時電子報”)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大選”參選人施明德8日表示,參選時說得很清楚,若有選舉補助款都要捐出給幫忙聯(lián)署的人,他不愿意讓“政治肥貓”的可恥烙印上身。
施明德8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名列前7名的“政治肥貓”,有的人說錢拿給了黨、有的人說捐給基金會,而基金會本來就是個人的,既要換得清譽又要把這筆錢轉(zhuǎn)為私用,“我也知道有人是拿去買了別墅”。
施明德也說,民進黨“大選”參選人蔡英文募款餐會1人入場費5萬元(新臺幣,下同),一桌就50萬元,席開幾十桌,選舉經(jīng)費絕對足夠,之后補助款還可能有2億元;親民黨參選人宋楚瑜如果拿到200萬票也有6000萬元補助款,年薪100萬的人要60年才能賺到。
他表示,有人說他出來參選是為了補助款,但他參選在“羅賓漢計劃”說得很清楚,補助款都要捐出給幫忙聯(lián)署的人,他不愿意讓“政治肥貓”的可恥烙印上身。
[ 責(zé)任編輯:李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