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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巴紐案”查無實證 黃志芳、邱義仁被判不起訴

2012年12月25日 18:36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2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地檢署今(25)日表示,因查無臺當局前安全部門秘書長邱義仁和前外事部門負責人黃志芳涉入“巴紐金援案”事實,酌定對邱、黃2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地檢署指出,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邱、黃兩人賬戶并無因“巴紐案”有可疑資金流動,且邱義仁并未參與相關外事活動,加上吳思材在刑事訴訟中委任律師提出的“分贓明細表”經(jīng)查證為偽造,所以才認定邱、黃兩人罪證不足。

  據(jù)報道,因一直在通過各種渠道協(xié)調(diào)事宜,臺當局已追回“巴紐案”外流款項中的新臺幣4.5億元。(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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