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少年的姑姑說,少年會提告都是受到父親唆使
據臺灣媒體報道,黃姓少年指控姑姑逼他上街賣玉蘭花,凌晨三點就起床開始悲慘的一天,長期壓榨;法官調查發(fā)現(xiàn)少年的父親入獄,托姊姊照顧兒子,出獄想借錢被拒,竟要兒子告姑姑,查出這段“恩將仇報”的情節(jié)。
黃姓少年(18歲)提告指出,姑姑的養(yǎng)女和其他四名智能障礙人士也被虐待壓榨,他賣玉蘭花43個月,拿不到半毛錢,打官司索討薪資127萬元(新臺幣,下同);臺北地院調查認定少年是幫忙家務,和姑姑沒有雇傭關系,昨天判他敗訴。
少年的姑姑昨天難過表示,弟弟被關后罹患喉癌,少年為負擔父親的醫(yī)療保險費用,向她提議想賣玉蘭花;她認為難得一片孝心才答應協(xié)助,賣花所得全交給少年。弟弟醫(yī)療保險費一個月高達七萬余元,少年負擔四萬元,她還墊付三萬余元。
姑姑說從小養(yǎng)育少年,很清楚他是老實乖巧的小孩,無辜被父親利用;直到現(xiàn)在她仍和少年有聯(lián)系,但對弟弟已死心。
黃姓少年的父親七年前罹癌,經營征信社觸法被判刑,離婚母親不知去向,入獄前安排兒子借住臺北市信義區(qū)姊姊家。少年說姑姑賣玉蘭花和串花維生,月收入高達二十萬元,卻裝智能障礙領社會福利,還誘騙五位智障人士賣花,薪資嚴苛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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