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呂秀蓮“特別費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呂秀蓮庭訊前表示,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標準不一,且有選擇性辦案。特偵組承辦檢察官周士榆上午指出,檢方針對所有當事人查證方法一致,均依證據(jù)、事實認定,并無標準不一情事。
周士榆表示,由于“特別費”性質(zhì)特殊,檢方放寬查案標準,且依“不自證己罪原則”,被告無須作不利于己的陳述或舉證證明自己無罪,只要他們能做出合理說明,且沒有其他反證,檢察官均會采信。周士榆說,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發(fā)現(xiàn)謝長廷與蘇貞昌兩人,并沒有以他人發(fā)票或以非因公支出的發(fā)票來支領(lǐng)“特別費”的情形,所以予以不起訴處分。
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年9月21日偵結(jié)呂游蘇謝“特別費案”,全案共起訴呂秀蓮、游錫堃及陳唐山等11人,5人獲緩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為不起訴處分,1人獲職權(quán)不起訴處分。特偵組認為,呂秀蓮、游錫堃及陳唐山觸犯“偽造文書罪”及“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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