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7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所涉及的公務機要費等案,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今日宣布,將在9月11日下午4點宣判,如果陳致中、黃睿靚等人認罪協(xié)商成立,全案最快在8月31日宣判,但若陳致中夫婦無法及時匯回瑞士12億元新臺幣款項,認罪協(xié)商可能破裂,法院將加開庭期。
報道稱,陳水扁家涉及公務機要費案、龍?zhí)顿彽匕、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以及臺當局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與前101董事長陳敏熏的給款案,經(jīng)過近兩周密集進行提示卷證的程序,進入審判終了前最后的言詞辯論程序。今日上午由臺灣前“科管局長”李界木首先進行言詞辯論。
目前吳淑珍已于20日下午進行最后一次的提示證據(jù);21日、22日全天完成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進行提示卷證;23日輪到陳水扁,雖然陳水扁對提示卷證也保持緘默,但本周已經(jīng)完成所有提示卷證程序。
由于陳水扁采取不配合態(tài)度,拒絕詰問證人以及證據(jù)提示,28日進行最后的言詞辯論中,如果陳水扁仍拒絕答辯,庭訊進行將不受影響,因此蔡守訓決定將在9月11日宣判。(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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