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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庭上代妻求情 黃睿靚懇求法官給她自新機會

2009年08月13日 19:20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13日消息 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今天為妻子黃睿靚向法官求情,請法官審酌黃睿靚做為媳婦的苦衷,給她自新機會。黃睿靚則含淚請求法官,讓她得以不在女兒成長過程缺席。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案,今天傳訊陳致中、黃睿靚、陳致中舅舅吳景茂、舅母陳俊英,完成4人的審理程序。審判長蔡守訓(xùn)諭知陳致中在宣判前,應(yīng)整理出夫婦兩人詳細資產(chǎn),并訂出4人9月11日16時宣判的庭期。

  檢察官論告時指出,雖然陳致中和黃睿靚已認罪,但對與陳水扁共犯洗錢罪,陳述內(nèi)容仍然避重就輕,不能僅憑陳致中夫妻辯稱不知情或以母親吳淑珍強勢、無法拒絕,來合理化洗錢犯行,建請合議庭依法對兩人“妥適量刑”。

  陳致中再次向社會致歉,并表示自今年1月起,他就積極辦理將海外款項匯回臺灣,并兩次強調(diào)除特偵組已起訴或目前調(diào)查中案件外,海外已無巨額資產(chǎn)。對檢察官指他避重就輕,陳致中說,父親的確沒有直接與他討論海外資產(chǎn),但父母之間有無商議,就他的立場,他很難回答。

  陳致中說,過去這段時間,他最對不起的人是妻子,若非黃睿靚嫁給他,就不會卷入案件、飽受折磨,也對辜負岳父母托付感到抱歉。他說,母親吳淑珍強勢有主見,黃睿靚身為媳婦,有不得不然的苦衷,他請法官考慮黃睿靚在“洗錢案”中角色邊陲、被動,以及身為人母的立場,從輕量刑。黃睿靚則在一旁邊聽邊啜泣。

  黃睿靚則表示,她的想法就是家和萬事興,結(jié)婚4年多來,“處處替人設(shè)想、事事縮小自己、圓滿別人”,萬沒想到,因顧及倫理觀念,讓自己卷入風(fēng)暴。對于吳淑珍先前稱當(dāng)初要將媳婦瑞士賬戶中的錢分一半到兒子賬戶去,是擔(dān)心媳婦翻臉不認人,黃睿靚哽咽著說,“既然婆婆不信任我,為何還要我?guī)兔﹂_帳戶”、“是我對倫理太一廂情愿,人際關(guān)系太單純,還是自己不配做為獨立思考的現(xiàn)代女性”。

  黃睿靚說,她現(xiàn)在唯一欣慰的就是每晚還能讀床邊故事給女兒聽,再看女兒緩緩入睡,她不希望上一輩的過錯,影響女兒成長,“若我必須在她成長過程缺席,將是幾輩子都無法彌補的遺憾”。她懇求法官理解她的處境,給她改過自新機會,并能繼續(xù)擔(dān)任母親的角色。(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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