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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稱“偽證案”是她一手造成 痛哭為子女求情

2009年08月13日 22:22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13日消息 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今天出庭偽證案時,哭求法官給子女、女婿從輕量刑,自己愿接受最嚴厲的刑責。因陳水扁案所衍生的“偽證案”,合議庭訂9月1日下午4時宣判。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案所衍生的“偽證案”,今天傳訊吳淑珍、陳水扁家子女陳致中、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等人開庭。臺北地檢署日前依教唆偽證起訴吳淑珍,依偽證罪起訴另4名被告。

  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今天均坦承犯行,對證據(jù)也都沒有意見,庭訊過程順利。較意外的是,吳淑珍說2006年她向“查黑中心”說謊,因怕虛假證詞被拆穿,才要子女與女婿配合做偽證,但審判長陳興邦調(diào)查,當時“查黑中心”根本是以被告身份訊問吳淑珍,依法被告無偽證問題,其實根本就不需要教唆子女偽證。

  吳淑珍在庭訊結(jié)束前最后一次表示意見時落淚表示,“偽證案”是她一手造成,很后悔因自己對法律不了解,而連累到子女與女婿,法官要判她什么罪都沒有意見,因為連她都無法原諒自己。

  吳淑珍說,這幾年來她飽受精神折磨,都要以藥物控制自己的精神,她以母親立場懇求法官讓3個年輕人有貢獻社會的機會,律師也為陳幸妤姐弟、趙建銘請求緩刑。

  此外,陳致中因涉“洗錢案”與偽證罪兩案來不及并案審理,若9月1日“偽證案”陳致中被判緩刑,則9月11日才要宣判的洗錢罪,可能就沒法獲緩刑,審判長提醒陳致中委任律師葉大慧應注意。葉大慧則請求陳興邦能給予免刑就免刑,不能免刑給緩刑,實務上的問題他再解決。

  至于同為本案被告的陳敏薰則認為自己沒有犯罪,也不承認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合議庭諭知陳敏薰先行退庭,另于27日9時30分再開準備庭,是否一并9月1日宣判,合議庭將再斟酌。(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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